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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销保险噱头十足 航意险乱象迭出
发布时间:2014-03-15 来源:未知 点击:
   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2013年年度十大事件除了光盘行动、苹果终结“霸王条款”等外,值得关注的是,还包括了“互联网金融迅即升温,监管空白谁来填补”一项。
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,2011年至2013年的三年间,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,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%,年均增长率达202%。而伴随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,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。
  每逢节假日,众多险企在网销平台使出浑身解数营销产品,打出了各种旗号,可谓噱头十足。爱情险、土豪险、脱光险、赏月险等等粉墨登场,赚足了人气,然而热闹过后却给人留下“一地鸡毛”的感觉。在互联网市场上的保障型保险产品经营也存在不少乱象,航意险尤为突出。
  尽管目前在各大投诉平台上鲜见互联网保险被诉的案例,但互联网保险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质疑的地方。
  保险概念模糊的理财险
 “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,首先应制定统一、规范的宣传销售文本和用语,合作机构不得进行擅自修改。”
  保监会此前向各保监局及人身险公司下发的《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《通知》”)对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规定了多项要求。
  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近日浏览保险销售的主要网络平台发现,在每款在售的保险产品页面中,保险与其他理财型产品的界限模糊,用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。
  如在万能险等理财型保险的推介页面,规范的“投保”一词使用已经较为普遍,但“退保”“现金价值”等保险相关的概念并不多见,而取而代之的是“赎回”“领取”等词汇。
  这种概念模糊的宣传也实际上对部分消费者造成过误导。如某险企在余额宝平台推出万能险时,购买者就有部分不知产品“实乃保险”内情的情况,其中还有成功抢购者在得知买的是保险后选择退单的。
  《通知》还将保险公司的在线客服等服务过程纳入规范性监管,规定保险公司通过在线客服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电子邮件等互联网通讯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咨询、答疑、推介等服务等宣传和销售时,一样要做到规范、准确、客观等监管标准。
  针对《通知》要求保险公司客观披露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过往收益水平,记者看到,部分万能险产品只披露了过往收益水平中较高的部分,并未展示此前更长时间范围内的较低业绩。
  事实上,除了理财型保险产品的互联网经营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外,在互联网市场上的保障型保险产品经营也存在不少乱象。
  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近日就向保监会提交了《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航意险经营 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同权利的律师建议》,他在其中提到几个典型案例,反映航意险存在强制投保、无法满足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要求、无法获得保险单及承保公司信息、被保险人家属无法获得保险信息的现状。
  李滨认为,“航意险市场经营乱象依然存在,而且在互联网保险市场上的混乱程度更加严重,保险消费者合法的法定权利依然得不到充分的保障。”
  投诉通道在哪里?
  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理顺交流通道,明确提到应支持线上申请退保、理赔和投诉等。不过,在某互联网平台推荐的多款理财型保险产品页面,记者并未实现与4家公司客服的在线交流,因为,记者的有关提问全部无人应答。
  同时,记者浏览保险销售的主要网络平台发现,在每款在售的保险产品页面,仅有投保量等基本信息,并无诸如其他实体商品的“评价”项目。因此,即便消费者有对互联网保险的投诉需求,也可能找不到出口。
  3月14日,中国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大会举行,4家公司和两家保监局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言,全国各地保监局和部分京外保险公司通过视频参会,保监会主席助理梁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。这次会议的内容目前并未对外公开,规范互联网保险的发展,保护网络保险消费者的权益,不知是否被会议提到了呢?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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